开展HIV免费治疗的核心要求

2022-09-06 艾友网

(1)临床关怀和支持(1)在每个地区(区/县)至少有一家医院作为收治HIV感染者的指定医院。

1)指定医院可以为传染病医院或者具备为HIV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能力的综合医院。指定医院应具备实施免费治疗所要求的常规检测的实验室检测能力;对于在指定医院无法进行的特殊检测,如CD4+T淋巴细胞计数或病毒载量,要做好协调安排,比如由何种机构负责承担,以满足按时检测的需求。

2)指定医院负责抗病毒治疗及收治危重、重症机会性感染、有伴发疾病或者并发症的HIV感染者,对承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基层医院予以技术指导和支持。

(2)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级、地市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需要组织成立HIV感染者治疗专家组。

1)专家组由临床、护理、预防保健、疾病预防控制和实验室检验等专业的专家组成。

2)省级专家组负责提供全省范围内的技术指导,包括HIV感染者诊断、抗病毒治疗的相关培训、会诊、咨询。

3)各级治疗专家组根据本手册负责指导辖区内HIV感染者的诊断及治疗工作,包括确定抗病毒治疗方案;评估疗效;调整抗病毒治疗方案;指导处理严重机会性感染、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等;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、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开展督导服药、随诊和关怀工作。

(3)每个地区(市/县(区)/乡)应制定HIV感染者治疗的管理机制,首先,建立顺畅的转诊机制,包括检测发现机构和抗病毒治疗机构之间,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的HIV感染者转诊机制,以保证HIV感染者能够得到适当、及时的治疗。各级医务人员应不断接受继续教育,以提高治疗、关怀和转诊HIV感染者的能力。

(4)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治疗和药物两方面的管理规范,明确各部门的职责,以保证整个免费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免费药物安全、连续的供应。

(5)在所有开展抗病毒治疗的地区,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标准、安全、保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机制。各治疗地区应明确部门责任,确保HIV感染者治疗信息的填写、上报工作及时、规范完成。省级HIV感染者治疗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本省治疗信息填写、上报、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,并定期组织开展治疗信息的督导与质量评估工作,保证本省治疗信息的填报质量(详见附录十四)。

(6)所有参与免费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均应经过相应的上岗培训。在提供免费治疗的场所均应配备本手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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